阿盟教育体育局关于
举办全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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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教育(教体)局:
为了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意见》和弘扬奥运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学校体卫艺“33211工程”,加快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经盟教体局研究决定,2007年8月上旬在巴彦浩特举办全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项目设置为:田径、乒乓球、三人制篮球三个项目。现将《全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望各旗教育(教体)局和盟直各中学做好运动员的选拔、集训及组织参赛工作,确保全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的顺利进行。
二○○七年四月五日
阿拉善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阿盟教育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07年8月上旬在巴彦浩特举行。
三、参赛单位
阿左旗(左旗可以组织两个队参赛)、阿右旗、额济纳旗、盟一中、盟蒙中共5个单位。
四、竞赛项目
1、甲组:(高中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4×100米接力赛、4×400米接力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6公斤)、铁饼(1.5公斤)、标枪(700克)共14项。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共 14项。
2、乙组:(初中组)
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共13项。
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3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500克)共13项。
五、参赛办法
1、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甲组13人、乙组18人(共34人),男女运动员各队自行调剂。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旗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甲、乙组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高、初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学籍卡原件和本人户口本原件,否则不准参赛。
七、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甲、乙组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另可兼报接力,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
3、起跑器各队自备,其余比赛器材由大会统一准备、不得使用自备器材。
4、各单位运动员比赛号码布自备,号码布规格为24×20厘米,号码顺序为:
盟蒙中队:1001—1030 盟一中队:1031—1040
阿左旗一队: 2001—2030 阿左旗二队: 5001—5030
阿右旗队:3001—3030 额旗队:4001—4030
5、各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改项目和调换运动员。在训练中因病、伤不能参加比赛,要求由其他队员代替参赛的,经批准后方可代替参加原报项目的比赛。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凡无故弃权者,从团体总分中每人次扣5分。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设团体总分奖,甲、乙组分别录取前三名予以奖励。
2、个人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8人以上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7人以下(含7人)的项目减二录取,按7、5、4、3、2计分,以此类推,2人不比赛(提前通知报名单位,可更改报名项目),接力赛均录取前3名,按7、5、4计分。
3、破记录者除该项决赛得分外再加10分。
4、计分按各单位运动员单项比赛得分之和排列团体名次,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得分相等以破记录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以金牌多者名次列前,依次类推。
5、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奖(获得团体总分前三名代表队的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6、达到等级运动员标准者,由大会裁判长审核,由盟教体局发给等级运动员证书。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必须打印统一印制的报名表一式两分(加盖公章)务于6月15日前报盟教体局体育科。
2、各代表队和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1、总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派出。
2、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3、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1、各代表队往返旅差费、医药费、超编人员食宿费和提前到会的食宿费等由各队自理。
2、各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伙食费10元。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阿拉善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乒乓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阿盟教育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07年8月上旬在阿左旗巴彦浩特举行。
三、参赛单位
阿左旗(左旗可以组织两个队参赛)、阿右旗、额济纳旗、
盟一中、盟蒙中共5个单位。
四、竞赛项目
设男、女团体及男、女单打。
五、参赛办法
1、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各4人。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旗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高、初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教育部门验印的学籍卡原件和本人户口本原件,否则不准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男、女团体全部采用循环制。男、女单打采用淘汰制,比赛先采用三局二胜制,进入前八名后采用五局三胜制。
3、团体循环赛,采用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根据他们相互之间比赛的成绩决定名次,首先计算他们之间获得的场次分数,再根据需要计算个人比赛场次(团体赛时)、局和分的胜负比率,直至算出全部名次为止。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团体分别录取前三名,男、女单打分别录取前六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团体赛获得前二名的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必须打印统一印制的报名表一式两分(加盖公章)务于6月15日前报盟教体局体育科。
2、各代表队和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1、总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派出。
2、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3、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它
1、各代表队往返旅差费、医药费、超编人员食宿费和提前到会的食宿费等由各队自理。
2、各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伙食费10元。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阿拉善盟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三人制篮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阿盟教育体育局。
二、竞赛时间、地点
2007年8月上旬在阿左旗巴彦浩特举行。
三、参赛单位
阿左旗(左旗可以组织两个队参赛)、阿右旗、额济纳旗、盟一中、盟蒙中共5个单位。
四、竞赛项目
设男、女团体赛。
五、参赛办法
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男5人、女5人。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1、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进步,文化课考试合格,经医院(旗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
2、运动员必须是有正式学籍的在校中学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教育部门验印的学籍卡原件和本人户口本原件,否则不准参赛。
七、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内蒙古体育总局审定的《三人制篮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单循环制,胜一场计1分,负一场计0分。全场比赛时间15分钟。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男、女团体奖分别录取前三名。
2、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教练员(团体赛获得前二名的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必须打印统一印制的报名表一式两分(加盖公章)务于6月15日前报盟教体局体育科。
2、各代表队和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
十、裁判员及仲裁委员会
1、总裁判长、副裁判长由主办单位派出。
2、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调。
3、仲裁委员会组成及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其它
1、各代表队往返旅差费、医药费、超编人员食宿费和提前到会的食宿费等由各队自理。
2、各队报到时每人每天向大会交伙食费10元。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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