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教育体育局关于
举办2007年暑期中小学教师培训的通知 |
各旗教育(教体)局:
为了稳步推进我盟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下简称“中考改革”),根据内教发[2004]52号《内蒙古自治区课改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阿拉善盟2007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阿拉善盟中考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阿拉善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3、2007年实验操作考试安排
4、2007年体育考试安排
二○○七年五月十四日
阿拉善盟2007年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工作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07年全盟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有关中考改革的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有利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利于稳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中考改革的组织领导与分工
根据工作需要盟教体局成立中考改革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中考工作统一由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牵头负责,组织安排、协调中考工作;盟教研室负责命题、阅卷、质量分析等工作;盟电教馆负责实验操作测试的组织安排工作;盟教体局体育科负责体育测试的组织安排工作;盟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学科考试的考务工作。各旗教育(教体)局也要成立中考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办法、考生资格审核、考试的组织管理和高中招生录取等工作;初中学校具体实施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高中学校按有关政策要求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招收录取新生,按时发放入学通知书。各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加强合作,安全、规范、科学、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中考改革的评价内容、形式、时间
根据我盟中考改革的要求,评价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和课程标准全面、综合反映初中阶段学生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评价实现“多元化”,分为学业考试、技能体能测试、结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四项内容,形式为纸笔答卷,英语听力、体育测试、技能操作、学生和教师评价等,评价学生初中三年(阿左旗“五四”学制过渡期为四年)的全过程,评价结果以等级制形式呈现。
(一)评价内容
1、学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科 目 |
考试时间 |
分 值 |
语 文(蒙) |
150分钟 |
120分 |
数 学(蒙) |
120分钟 |
120分 |
英 语 |
120分钟
(听力15分钟) |
120分
(听力20分) |
文科综合(蒙)
(政治、历史) |
120分钟 |
120分
(政治70分,历史50分) |
理科综合(蒙)
(物理、化学) |
150分钟 |
160分
(物理、化学各80分) |
汉语文 |
90分钟 |
100分 |
体 育 |
|
30分 |
实验操作 |
|
30分 |
地 理 |
|
30分(卷面100分) |
生 物 |
|
30分(卷面100分) |
总 计 |
|
760分(蒙860分) |
2、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以阿拉善盟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改革方案》为依据,确定具体评价意见,学校根据学生初中全过程的素质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评价各项均以等第制呈现,并将最后综合评价等录入考生信息,上报盟考试中心。
3、照顾条件
(1)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四个主体少数民族学生。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育系统教职工子女,现役军人子女。
享受照顾条件各项不累加,只照顾一项。分数不计入总分,录取时降低10分录取。凡要享受照顾条件降低录取的考生,必须将有关证明材料于6月20日前报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
(二)考试评价测试时间安排
1、考试时间表:
日 期
|
星 期 |
时 间 |
科目 |
6月20日 |
星期三 |
上午9:00—11:30 |
语文(蒙语文) |
下午3:00—5:00 |
文科综合(蒙) |
6月21日 |
星期四 |
上午9:00—11:00 |
数学(蒙) |
下午3:00—5:30 |
理科综合(蒙) |
6月22日 |
星期五 |
上午9:00—11:00 |
英语 |
下午3:00—4:30 |
汉语文 |
6月23日 |
星期六 |
上午8:00—9:30 |
地理 |
上午10:20—11:50 |
生物 |
2、体育考试、实验操作考试5月10日――5月30日进行,各学校具体考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3、综合素质评价时间:2007年5月20日前学校完成评价,上报各旗招办,录入考生基本信息。
4、阿左旗社会考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育科目测试6月23日上午 8:30 - 11:30在阿左旗四中进行。
招收特长生的学校,特长加试6月23日由各学校组织进行,
各校于6月25日前将考试成绩报盟教体局。
(三)考试评价结果呈现形式:
文化课学科考试采取以卷面分阅卷、考分按比例换算为等级,以等级制形式呈现,将学生每科成绩按等级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提高)四个等第。等级划分标准及各等第所占比例由盟教体局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基本要求、学生考试总体水平和高中招生等因素确定。呈现学生毕业水平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理科综合、文科综合、汉语文、体育测试、实验操作、生物结业考试、地理结业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第。
四、中考报名与考务工作
(一)2007年报考普通高中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
(二)报考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职业中专)的考生可兼报小教大专、五年高职、中专、普师,由考试中心统一安排,另外填写《志愿表》,待高中招生录取结束后,按照招生有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三)报名时间、地点:全盟统一报名时间为2007年4月1日至4月20日,考生一律在就读学校报名,在外地借读的考生由各旗招生办统一安排,过期不予办理。
(四)具体要求:
1、考生报名时须经旗教育(教体)局普教股审查初中学籍档案(含学生学籍表),报考普通高中的必须是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照顾条件的有关证件(原件),由旗普教股审核后,复印件报盟教体局备用。
2、考生报名时使用生物、地理考试时的14位考号(07292XXXXXXXXX),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体育科目测试一律使用此考号,考生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字,考号不正确的生物、地理无成绩。未参加06年生物、地理考试的考生由各旗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号(报名时考号有问题的或存在疑问的与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8332375)。
3、中考考生准考证和考务有关资料由盟考试中心统一编排打印。
(五)考点设置要求
本着相对集中的原则,各旗在政府所在地设考点(阿左旗在吉兰太地区增设一个考点)。要按标准考试模式设置考场,每考场30人,单人单行,按7、7、8、8顺序蛇行排列,每个考点只许有一个考场,但不得超过35人。
六、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为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优势,阿盟一中面向全盟招生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阿盟蒙中面向全盟招生择优录取。其他各普通高中在本地区招生,依据评价考试成绩和结果按招生计划由盟教体局统一划定录取线。职业高中依据招生计划由学校自主录取,积极鼓励职业高中扩大招生规模,增加职业高中招生人数。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被评为D等的各高中学校不予录取(具体招生办法另文下达)。
七、纪律要求
(一)各旗教育(教体)局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报名、考务、招生等各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明纪律,严格管理,明确职责,层层把关,确保工作质量,防止和杜绝各种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
(二)要树立全盟教育“一盘棋”的思想,统一行动、统一调度。各旗教育(教体)局和普通高中、职业中学,在招生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
(三)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高中招生的“三限”政策,按照招生计划和统一划定的录取线进行招生,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下考生和未参加中考考试的学生,如果违规录取,不予办理学籍。不得参加高中毕业考试,对学生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和出现的问题由学校负责和自行解决。
(四)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不得录取其他学校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向考生或家长承诺与招生有关的“优惠条件”;不得以任何理由诱导、强迫考生报考;更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以上行为一经举报查实,盟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将在全盟进行通报,并责令有关责任人做书面检查。
(五)各高中学校的招生宣传要有全局意识,宣传要实事求是,不得以任何虚假招生广告欺骗考生和家长。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必须经盟教体局高中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方可向社会和考生发放。
高中招生考试工作不仅政策性强,而且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各旗教育(教体)局、学校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及时、全面、广泛的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宣传工作,让考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及规定。
各初中要端正办学思想,加强教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毕业年级要开齐、开足、开好规定的课程,不得提前结课,树立正确的质量观和政绩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缓解因考试而对师生形成过重的心理压力,防止在籍学生流失。
各旗局要迅速将此安排意见传达到各学校和招生办,指导学校安排好考前的各项工作。
附1:
阿拉善盟高中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王国福 阿盟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陈 道 阿盟教体局副局长
李明葆 阿盟教体局副局长
范孟克布音 阿盟考试中心主任
魏银光 阿盟教体局副调研员
成 员:杨恒文 阿盟教体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嘎拉巴特尔 阿盟教体局民族教育科科长
李云西 阿盟教体局体育科科长
巴图巴依尔 阿盟教体局督学
敖特根 阿盟教研室主任
乌兰哈达 阿盟电教馆馆长
刘凤英 阿盟考试中心会考办主任
附2:
阿拉善盟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实验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
(试 行)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盟的情况,制定阿拉善盟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要以“三个代表”和“三个面向”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全面创建和谐社会培养合格人才为宗旨,以有利于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促进学生主动、和谐发展,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改变以升学考试科目分数简单相加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在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定、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予以突破。逐步构建既能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潜能,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又能科学测量学生学业成绩,科学有效地选拔各类高一级学校新生的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的评价体系。
二、改革的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对初中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全面测评,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发展性评价。学业水平测试不仅要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而且要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高中招生不仅要看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而且要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要充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质量观和教育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综合素质评定、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改革方案的公布、招生考试、录取等具体招生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要完善各项监督机制,加强过程监控和管理,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三)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原则。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以现行中考制度为基础,坚持在继承和发展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和创新,要以社会稳定为前提,积极稳妥地操作,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应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在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测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测试在每门学科课程内容全部结束后进行。
(一)测试科目和形式
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由考试科目、结业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部分组成。
1、考试科目:确定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实验操作九个科目为考试科目。在初三(阿左旗“五四”学制过渡期为九年级)年级进行,由盟教体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考试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
2、结业考试科目:地理、生物两个科目,由盟教体局统一命题、制卷、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发布成绩。地理、生物在八年级进行,考试结果以等级制形式呈现,计入升学总成绩。
3、考查科目:确定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学校课程为毕业考查科目,由初中学校组织,考查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并纳入学校对学生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评价之中。
(二)测试内容
1、初中学生学业水平测试要依据《课程标准》,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试题命制要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实际的联系,处理好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之间的关系。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发现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注意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综合性、教育性和时代性,杜绝设置偏题、怪题。
2、各学科的命题要层次清晰,难易适度,试题低、中、高三档难度比原则上确定为5:3:2,各年级内容占有恰当比例。
(三)完善命题、审题和阅卷制度
确立命题、审题、阅卷人员的资格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命题、审题和阅卷的程序和制度,实行命题、审题分离,命题人员和审题人员互不兼任。加强命题、审题和阅卷人员的队伍建设,成立以骨干教研员和优秀教师为主、政治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的命题、审题人员队伍。
1、完善命题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命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规范命题程序。建立和实施命题人员资格认定制度,每学科的命题组成员不少于3人。
2、健全审题工作机制,规范审题程序。逐步建立审题人员队伍,在加强试题安全保密的前提下,负责对试题、试卷编制的技术指标和科目指标进行审查,以确保试题的科学性和良好的导向性。
3、确保阅卷工作的客观、公平和公正。规范阅卷程序,严格评分标准。阅卷人员必须是当地学校在职的骨干教师。要加强对主观性试题、特别是探究开放性试题阅卷办法的研究和阅卷质量的管理,继续落实作文二人独立阅卷的要求。
四、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课程改革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一)评定内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学科学习发展 性目标两方面。基础性发展目标包括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规定的学习内容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达到的目标,突出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课程理念,侧重于对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习惯的评价、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评价,关注学生科学精神与人文素养的提升。
(二)评定方法。各中学认真做好每位学生的成长记录、过程评价和每学期的阶段性评价,做好《中学生素质发展报告》的填写工作。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要求,在九年级的最后学期做好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1、各学校要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评定工作委员会由学校校长任主任,其成员有分管校长、教务主任、团委书记、班主任代表、任课教师代表、家长委员会代表等。评定工作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要提前向全校进行公示,并报盟教体局备查。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纠正评定中的错误。
2、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开展工作。每个初中毕业班成立一个评定小组,班级评定小组由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名成立,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5人,名单要提前向评定班级所在的学生公布。各位小组成员为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且对该班学生比较熟悉和了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品质。
3、综合素质评定小组要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参考成长记录、中学生素质发展报告、学生自我评价和同学评价的结果以及对学生的日常表现的了解,经集体讨论,给予学生客观、公正的评价。教师要善于搜集和分析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有关数据和其它形式的行为表现,并利用这些数据和证据来呈现学生的发展情况。评定时应注重对原始资料的分析与概括,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避免以偏概全。
对于评定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评定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4、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发展性评定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
①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尤其应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能。
②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发展目标的等级评定。各项目标的评定结果实行优、良、合格、不合格或A、B、C、D四个等级,C等以上为合格。对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某一方面表现判定为“不合格”时应慎重把握。
综合素质发展性评定的结果填入《阿拉善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后)。
5、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评定结果应通知学生个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应进行调研和处理。要建立并逐步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复议制度。
6、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对评定者进行培训,监控评定过程,接受投诉与举报,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五、初中学生毕业资格认定
初中学生毕业资格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两部分组成,学业考试、会考、考查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均必须达到合格(C等以上)方能毕业。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未达到合格等次的学生,允许由初中毕业学校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补考,补考合格准予毕业,由旗教育(教体)局统一核发毕业证书。
未经批准不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的不能补考,不予核发毕业证书。
六、高中多元化招生录取
高中学校坚持录取制度多样,招生办法多元,逐步扩大高中学校的招生自主权,是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落实高中学校按《章程》自主办学,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高中学校特色建设的重要举措,应积极稳妥,逐步推进。
(一)普通高中多元化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在坚持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基础上,实行统一招生和学校自主录取相结合,积极探索综合评价、双向选择等多元化录取方式。
特长生录取。各高中学校均可按照自身办学传统和特色发展的需要,招收规定比例的特长生。招生学校特长生报名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学校自定,报盟教体局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实施。符合报名条件的特长考生持规定的报名证件及申报特长生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及复印件到第一志愿学校报名,招生学校可根据需要对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进行专业测试,并依据学生的学业成绩、专业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情况进行录取。特长生录取必须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
(二)职业学校和普通中专录取:
职业高中在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基础上,实行普通高中的落榜考生直接参加职业高中招生录取。考生无中考成绩不予录取。
七、实施保障和要求
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进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复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评估制度,杜绝腐败隐患,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建立严格的公示制度。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方案、有关高中学校自主招生的有关规定、特长生的推荐标准、录取程序、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等,要提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诚信制度。各高中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对推荐信的认定和自主招生的质量保证工作。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规定推荐教师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办法、推荐工作程序等。推荐教师要实事求是地对被推荐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个性特长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对学生的学习态度、习惯、方法、学习能力及个性特长做重点评价。逐步建立初中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盟教体局参与命题、阅卷、招生录取的人员、初中学校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学生推荐等的人员、高中招生学校的有关招生录取人员都要签定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三)监督评估制度。纪检、监察、教育督导、教育行政等部门要对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等进行监督,实行领导责任制。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以及普通高中招生中的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和行为,可以提出投诉,由有关部门给予公正和及时的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及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全程监控各项工作的进程,充分了解和分析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处理。
(四)复议制度。考生如对综合素质评定、考试和录取有异议,可直接向初中学校、招生学校提出申诉,有关学校必须认真对待考生的申诉,认真进行调查,实事求是地做出恰当处理,并及时向申诉人反馈。盟教体局将组织复议机构,对学生不服学校处理意见而提出复议要求的做出仲裁,维护学生权益。
(五)培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将通过各种措施,对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和审题、命题人员进行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素质评定能力,以确保考试和评定结果的信度、效度和公平。
(六)责任追究制度。在招生录取过程中,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因工作失职 造成重大影响的、弄虚作假的、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规定处理。对在推荐工作中的失实、失信等违纪行为,盟教体局将根据违纪学校的违纪情节和严重程度,在对学校进行文明单位评选、督导评估、校长任期目标考核等时一并考虑处理,并特别加大对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处罚力度。涉及推荐教师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涉及学生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教育行政部门将把违纪处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并载入相关诚信档案。
附件: 阿拉善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阿拉善盟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学生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
毕业学校 |
|
职务 |
|
班级 |
|
是否团员 |
|
准考证号 |
|
综
合
性
评
语 |
班主任签名:
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
基 础 性 目 标 |
道德品质与
公民素养 |
学习能力 |
交流与合作 |
运动与健康 |
审美与表现 |
|
|
|
|
|
各学科学习发展性目标 |
政
治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物
理 |
化学 |
历
史 |
地
理 |
生
物 |
|
|
|
|
|
|
|
|
|
音乐 |
美术 |
体育
与健康 |
综合实践活动 |
信息技术 |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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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综合评价等次 |
|
毕业学校意见 |
学校(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附3:
2007年全盟初中毕业实验操作考试安排
一、考试人员名单
组 长:乌兰哈达(手机 13804732023)
副组长:敖特根、李来章
成 员:韩建华、包志刚、查干、陶格斯、王志刚、 李桂林
何志林、孟克那生、巴音达来
二、日程安排
时 间
|
学 校 |
考生人数 |
5月10日 |
三中 |
312 |
5月11日 |
四中 |
336 |
5月12日 |
蒙中 |
175 |
5月13日 |
八中 |
196 |
5月14日 |
九中 |
382 |
5月19日 |
七中、巴中 |
106\59 |
5月20日 |
五中、六中 |
193\36 |
5月21日 |
额旗 |
|
5月22日 |
额中、春蕾、社会 |
164\32\8 |
5月23日 |
右旗 |
|
5月24日 |
右一中、右蒙中、社会 |
161\47\9 |
5月25日 |
右二中、雅盐校 |
20\5 |
6月23日 |
敖中、社会 |
19\43 |
6月24日至26日 |
|
登分 |
注:1、5月9日上午10:00考务人员在盟教研室会议室开会。
2、5月9日下午3:00考务人员在四中参加培训。
3、服从管理、遵守时间、不得迟到,监考时必须关闭手机。
4、监考时间:上午8:00—11:40 下午2:30—6:00。
附4:
2007全盟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单 位 |
考试时间 |
学生数 |
联系电话 |
阿左旗八中
(196名) |
5月10日 |
上午 |
98 |
13948015366 |
下午 |
98 |
盟蒙中
(174名) |
5月11日 |
上午 |
87 |
13154831005 |
下午 |
87 |
阿左旗四中
(336名) |
5月12日 |
上午 |
112 |
13087140069 |
下午 |
112 |
5月13日 |
上午 |
112 |
阿左旗三中
(310名) |
5月13日 |
下午 |
103 |
6806357 |
5月14日 |
上午 |
103 |
5月14日 |
下午 |
104 |
阿左旗九中
(379名) |
5月15日 |
上午 |
126 |
13948006680 |
下午 |
126 |
5月16日 |
上午 |
127 |
社会考生 |
6月23日 |
|
|
|
注:1、如因天气原因考试无法进行时由考务组另行安排。
2、额右旗和阿左旗农牧区学校考生的考试时间提前两天电话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