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教育体育局关于转发依法治盟领导小组《“星级”学法用法示范学校创建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 |
各旗教育(教体)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了切实做好盟直教体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大力推进法律进学校,努力提高依法治校工作水平,现将普法依法治盟领导小组办公室《“星级”学法用法示范学校创建及评分标准(试行)》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实际,组织各类学校幼儿园认真开展“星级”学法用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经学校自评,已达到“星级”学法用法示范学校创建标准的,经旗、开发区主管局认定后于11月15日前向盟教体局申报,经盟教体局评估后,向盟依法治盟领导小组推荐申报,具体工作由盟教体局督导室负责受理。
附:1、“星级”学法用法示范学校创建及评分标准(试行)
2、“星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嘎查(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申报审批表
二○○七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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