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教体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近期几起
中小学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 |
各旗教育(教体)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近期几起中小学生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内教办函〔2008〕74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一定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全面落实《阿盟教体局关于做好2008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阿盟教体局关于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二、做好安全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各旗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月报制度,定期对校内外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对于存在安全隐患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三、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旗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在学生中广泛深入地开展防溺水、防火、防震、防传染病、防食物中毒等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安全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中小学生自护、自救、防灾、逃生的能力。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