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盟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阿拉善盟教师培训中心依托
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
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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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教育(教体)局、阿拉善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现将阿拉善电大教师培训中心关于《阿拉善盟教师培训中心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具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阿拉善盟教师培训中心依托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
教育网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计划
根据《阿拉善盟2004-2008年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依据《阿拉善盟2004-2008年开展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培训规划》、《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把现代远程培训作为实施网联计划的突破口,利用国家网联专业培训平台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站(以下简称“继教网站”)强大的平台管理功能,发挥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以下简称“继教网”)拥有的大量国家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的优势,把远程培训手段纳入到新一轮全员培训中来,与传统培训方式有机结合,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统一认证学时学分,使广大中小学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教育理论、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都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二、培训要求
按照《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新理念、新技术、新课程”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组织实施我盟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我盟中小学教师在2008年底前完成远程培训学时应不少于48学时。
三、学习与考核
(一)中小学教师缴纳一定数额培训费用后便可获得“继教网”学习卡,使用卡号和密码在“继教网站”上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取得远程培训学籍,成为远程培训学员,学习管理系统自动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学籍有效期限一般是一个培训学年,在此培训周期内学员使用“继教网站”展开学习的时间不受限制,“继教网”不再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因上网学习产生的宽带使用费则由学员所在单位或其个人承担。
(二)学员必须完成培训课程计划中规定的学习要求,应按照辅导教师要求参加网上的辅导、答疑,并按时提交作业,学员只有对某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时和作业成绩合格,才有资格申请参加相应的课程结业考核。
(三)“继教网站”的管理平台会对学员的所学课程和学习时间进行自动的监控和记录,会自动记录学员平时参加辅导、答疑以及讨论的情况,连同作业成绩,作为课程学习的平时考核成绩。
(四)课程结业的考核方式,按照每门课程的具体要求确定,可选用网上考试或者网下考试。
(五)把学员平时考核成绩与结业考核成绩分别按60%与40%比例折合后作为本课程总成绩,总成绩及格以上者可以获得本课程的培训学时、学分,记入培训学籍档案。
四、实施步骤
(一)2008年3月10日前,完成巴镇地区第一批中小学教师的报名组织和缴费工作,完成对管理员、辅导教师和中小学校技术支持人员的培训。2008年3月份各中小学校技术支持人员完成对本校教师的上网操作培训,并督促各教师完成网上学籍注册工作。
(二)第一批教师顺利展开远程学习后,开始组织第二批中小学教师进行远程培训。
(三)2008年12月底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结束培训工作。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阿拉善盟教师培训中心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刘孟和吉日格勒(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校长)
副组长:任俊青(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副校长)
郭翠凤(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副校长)
冯春华(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副校长)
成 员:何玉梅(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培训科长)
张文峰(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培训科副科长)
刘培翠(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
郝颖亮(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侍明崎(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教学科科长)
孟增亮(阿盟电大、盟教师培训中心电教科负责人)
毛国华(自治区学科带头人、高级讲师)
纳生乌日图(自治区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副教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盟教师培训中心培训科,办公室主任何玉梅兼任。联系人:张文峰,联系电话:8356196。
各旗、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执行《阿拉善盟教师培训中心依托全国中小学继续教育网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实施计划》、《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参加学习与资源中心继续教育学习安排》和《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报名、缴费、发卡及注册管理办法》,组织填写《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学习卡申请表》,保证我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
1、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参加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2、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报名、缴费、发卡及注册管理办法
3、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教师报名登记表 (下载)
4、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学习卡申请表
附件1:
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
参加教师学习与资源中心继续教育学习安排
一、培训时间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是新一轮中小学教师的全员培训,到2008年底全部完成。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要求每一名教师要接受不少于240学时的在职非学历培训。第一轮培训在2007-2008年完成,其中远程教育培训学时每年不少于48学时。各中小学校要在2008年3月5日前将参加第一批培训的教师报名登记表汇总到盟教师培训中心,参加第一批远程教育培训的教师务必于2008年3月10日前完成报名缴费和网上学籍注册工作。2008年12月底以前完成培训和考核,结束第一期培训工作。
二、参加培训人员
根据我盟的实际情况,参加第一批远程教育培训学习主要以巴镇地区中小学教师为主。
三、培训管理
阿拉善盟中小学教师远程教育培训工作由阿拉善盟教师培训中心具体负责。具体任务:
(一)制定培训课程计划和管理制度,组建管理员和辅导教师队伍,对旗镇远程培训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培训者培训,承担全盟中小学教师、盟级骨干教师的远程培训具体工作。
(二)建立和维护学习中心主页。
(三)安排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的具体课程计划、学时数、管理要求、教师辅导和考试考核。
四、关于培训者的培训
在网络开通前,所有参加网上培训的学校,网络技术人员都要接受一次培训,全部由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网的人员直接培训,这些受训者回校后直接指导教师上网并负责本校的网络管理。刚开通网络的时间内暂不设辅导教师,在使用过程中根据课程安排和网上资源情况,选拔组建辅导教师队伍,组建后由全国教师继续教育网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对辅导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和业务技术培训。
附件2:
阿拉善盟远程中小学教师
非学历培训报名、缴费、发卡及注册管理办法
一、报名管理办法
(一)各旗、各学校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召开本校教师动员会议,宣传本次远程教师培训的重要性,积极组织教师报名。
(二)本次远程培训是新一轮全员培训的重要部分,参加远程培训获得的学时、学分,记入培训学籍档案。
(三)在组织教师报名时,根据教师真实信息填写“教师报名登记表”,同时收取远程培训资源费。
二、缴费管理办法
(一)与“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非学历远程培训网”充分协商,我盟的注册费为中小学教师每年96元。
(二)交费以学校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凡已报名的学校,应将本校报名参训培训教师的费用收齐后统一交阿盟教师培训中心。
(三)学校交款后应认真保存交款凭据,以作为到盟教师培训中心领取学习卡的凭证。
三、发卡管理办法
(一)“继教网”提前把一定数量的学习卡存放到盟教师培训中心。
(二)学校统一交费后,持《学习卡申领表》(一式两份)、《教师报名登记表》到盟教师培训中心申领学习卡。
(三)盟教师培训中心根据学校提交的《学习卡申领表》、《教师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核实发放学习卡,并要求该校来领卡的人员在《学习卡申领表》上签领。
(四)为了利于统计和管理,盟教师培训中心在发放学习卡时,应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按卡号从小到大依次发放。
(五)盟教师培训中心管理员负责将发放的学习卡号在网上分配给各学校,并在发卡一周内督促领卡学校组织教师完成网上注册。
(六)盟教师培训中心将各学校提交的《学习卡申领表》、《教师报名登记表》等资料按校分类归档。
四、注册管理办法
学校在收到学习卡后2日内把卡分到报名教师手里,同时要求其在《教师报名登记表》上签领。另7日内,由本校技术支持人员指导督促,所有报名教师完成网上注册和选课工作。
五、其他
(一)为了保证教师的网上学习时间,请各旗、各学校务必于2008年3月10日之前完成报名、缴费、领卡和督促本校教师注册等各项工作。
(二)各学校可以提前组织教师报名,教师领到学习卡后随即可以注册,提前开始网上学习。
(三)为了加强管理,便于学年末统一考核,即使在2008年3月10日以后领到学习卡的教师,其学习卡到期时间同样是2008年12月31日。为避免对培训带来影响,各学校应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保证工作进度。
(四)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及时与“继教网”或盟教师培训中心联系。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联系人:昝学新,电话:010-58803988-6012;盟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张文峰,联系电话:0483-8356196。
说明:“继教网”是教育部在2002年12月批准,由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主管,是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进行教师非学历培训的门户网站,按照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支持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开展远程非学历培训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04]24号)精神,认真贯彻教育部“加快推进全国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组织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工作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大力开展远程中小学教师非学历培训工作,并取得了较大的成绩。
按国家工商注册管理规定,网站必须由实体单位进行运营。根据规定,由东北师范大学牵头成立了北京东师双威教育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处理“继教网”资金和发票等方面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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